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充电桩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充电桩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宝丰县弘吉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荣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弘吉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者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1、项目名称: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充电桩项目
2.2、招标编号:HNRBZB-2023-028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宝丰县产业集聚区新建停车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改建停车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配套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2.4、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充电桩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采购等工作。
监理招标范围:项目有关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等工作。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监理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要求
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工期:11个月。
施工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加保修期。
2.7、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和自筹资金。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标段。
第一标段为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标段。
第二标段为监理服务标段。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1.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三项中的任一项要求: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承担单位提供);
②、拟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承担单位提供);
③、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0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注: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为同一人。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②、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③、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④、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⑤、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其中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2 、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人员要求:
①、拟任总监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②、拟任总监、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0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②、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③、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④、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⑤、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前应仔细阅读网站“紧急通告”等。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
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om/ggtz/19072.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电子交易系统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电子交易系统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发布。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宝丰县弘吉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15093798778
联系地址:宝丰县产业集聚区
2、代理公司:河南荣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方式:18703668815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9号楼20层2001号
温馨提示
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与此“温馨提示”不一致的地方,以“紧急通告”为准。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下载“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版权所有: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案 / 许可证编号 : 京ICP证000000号
法律顾问:陈鹏阁(中级律师)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