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住建局作为项目业主和施工企业河南霆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补充协议,将原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从工程款中预留3%替换为采用保函方式,我县首例质量保证金保函顺利实施。
为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得到更多的实惠,县公管办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发布《关于在政府投资领域推行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鼓励县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积极落实,并明确符合条件的已竣工验收项目和在建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变更为保函。
我县以工程质量保函替代质量保证金,缩短了企业回款周期,使企业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推动了当地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宝丰县公管办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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